第一幕:你以为的“灰色地带”
”代孕是否合法呢? “——别瞎说了,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, 大概有八成是被中介给洗脑了。
进入小红书, 搜索“代孕”, 弹出显现出来的皆是“爱心妈妈”、“圆梦之旅”此类的软文, 搭配附上B超单、婴儿的小脚丫, 并且写上一句“感恩生命”, 可是文案当中完全不提及法律, 仅仅谈论情感, 这种套路, 是不是跟当年售卖P2P的情况相似呢? 先行把故事讲述完善, 等你打入钱, 人进入之后, 后面的事情就不由你掌控了。
第二幕:法律怎么说?——不是灰色,是黑色
直接表明这个情况。中国那相关对代孕所抱持的态度可从来都不是处于那种“模棱两可”的状态, 而是呈现出“一票否决”这样坚决的态势。
你去翻看一下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, 其中第三条所述内容清晰明确, 那便是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”。倘若违法了该怎么处理? 情形较轻的话, 会予以警告、罚款, 甚至吊销执照;而要是情节较为严重的那种程度——先别着急, 还有刑法在那儿等着。
第三幕:那“地下代孕”为什么还活着?
问得好。这就好比问“禁毒了为什么还有毒贩”。
是由于利润高到了能够让人甘愿去冒生命危险的程度, 在一个代孕的周期当中, 中介抽取的费用从十几万到几十万并不固定, 那么代孕妈妈又如何? 她们只能拿到十来万, 然而却要去承担子宫破裂、卵巢过度刺激以及产后抑郁这些风险, 更不用说那些遭遇“退单”的孩子了, 要是生下来存在缺陷会怎么? 就不要了, 那谁来抚养? 能扔给谁? 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, 可是人性早就已经给出了相应的答案。
第四幕:你以为的“双赢”,其实是“双输”
有人跳出来说:“那我去国外代孕,孩子抱回来总行吧?”
醒醒, 孩子回国之后要面临上户口这一关卡, 你首先能通过吗, 《民法典》第1015条规定亲子关系认定, 代孕所生的孩子没办法直接认定委托方就是合法父母, 你要是抱着孩子去到派出所, 工作人员询问孩子妈妈是谁, 你回答不认识, 你觉得这样户口能上成功吗?
要是代孕妈妈反悔了, 别提打官司去争抚养权这事了, 法院会判给谁。判定结果呢大概率要判给生母也就是代孕妈妈。这是由于“分娩者为母”可是司法实践里的主流原则。你都花了百万, 到头来孩子却归人家了。这单你到底要不要买!难道你真要把这单给买下来吗?
第五幕:别拿“生育权”当遮羞布
存在生育自由的我, 为何不可以找代孕? 这话听起来是不是耳熟? 它跟“抽烟喝酒的我, 然而身体状况良好”是同一个逻辑。
生育权存有这样一个起先的条件, 那就是不会对别的人造成损害。代孕所带来“伤害”呈现出一种结构性状况: 它包含着对代孕妈妈身体的那种剥削行为, 存在致使代孕婴儿变成货品交易的可能性, 还会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产生冲击。你自认为自己是在“实现梦想”, 可事实恰恰相反, 你其实是在参与一场将人当作工具的业务往来。别再自欺欺人了。
终场:那该咋办?
别琢磨那些不正当之法。要是想成为父母, 那就先依法领取成婚凭证, 接着再前往符合规范的医院去排队进行试管婴儿操作, 又或者实事求是地去思考收养事宜。
代孕这个坑,跳进去的,没有一个不是瘸着腿爬出来的。
中国代孕违法吗?
法律说了算,不是中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