汝等欲借腹生子,可知那子宫非租器?

当下存在着这样的情况, 有男子相互爱慕, 他们不遵循阴阳之间应有的伦理秩序, 却也想要获得后代已延续家族香火, 于是便寻找女子来进行代孕, 把这种行为称作“借腹”。可是你知道吗, 这难道不就是如同租赁器具一般的寻常街市交易吗?

那个人从事代孕的妇女, 并不是机器呀。她腹中孕育的十个月时间里, 其是有血有肉的身体, 白天会呕吐, 夜晚也会呕吐, 身体形态变得肿胀起来, 面容和相貌都完全改变了。你坐在高高的楼上面, 手指间的香烟袅袅升起, 只是说“签订了合同, 支付了钱财”, 就认为所有事情都圆满顺利了。难道不知道那子宫的里面, 所孕育的不只是胎儿, 更有着母体的精血、母体承受的煎熬、以及关乎生死的一线危机。

你们说道: “我们同样想要成为为人父母之人,这能有什么罪过呢? ”然而你们可曾见到过那些进行代孕的妇女, 在生产之后患上抑郁, 泪水如同珠子般落下? 可曾听闻她们因为剖腹产留下疤痕, 而遭到夫家嫌弃? 可曾知晓她们日后思念孩子成病, 夜晚无法入眠? 你们只是在一旁冷眼旁观, 认为这是“双赢”——你们得到孩子, 她们获得金钱。然而, 你们所获得的胜利, 恰恰是她所失去的;你们的圆满, 恰恰是她的残缺。

进一步而言, 要是生下身体有疾病的婴儿或者残疾的婴儿, 那么双方就相互推卸责任, 陷入官司纠葛之中。那个刚刚出生的婴儿, 竟然变成了合同里有争议的条款, 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!你们嘴上一直叨念着“爱与自由”, 然而, 把生育这件事情完全变成商品交易, 难道不是把人世间最温暖的血脉亲情, 变成了冷冰冰的资本买卖吗? 这样的“爱”, 多么虚假;这样的“自由”, 多么残酷!

尔需思索:倘若他日尔之子成长起来, 询问道“吾从何处来”, 尔会凭借什么来做出回应? 是告知他“那时尔之母仅仅是一笔转账的记录”? 是向其展示以“代孕协议”作为出生的证明? 到了那个时候, 尔所说的不实之词, 又靠什么来使它没有破绽?

众人常常会说“己所不欲, 勿施于人”。要是你自己的母亲, 当年因为钱财方面陷入困境, 把你托付给别人的子宫长达十个月, 之后通过钱财进行交接, 从此形同陌路——你能够心里安稳吗? 你会不会没有怨恨呢?

所以说, 男子与男子相互产生爱慕之情, 这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;然而要是想要借助他人的肚子来生育小孩, 那可得先问问自己的良心。不要把那有着血有肉的身体, 看成是可以租赁的器具;不要把那人世间最为珍贵的亲情挚爱, 变成合同里面的条款。不然的话, 你所想要得到的东西, 可不是孩子, 而是一桩罪孽深重的债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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